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秭归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秭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秭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秭归县农业局、秭归县脐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军、龚剑波、王耀群、杜海琦、何宝权、谭复旗、龚秭宜。
秭归县位于湖北西部,长江西陵峡畔,是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故乡。境内山峦重叠、沟壑纵横、植被丰富、环境宜人、气候温和、冬暖夏凉,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7.5℃~20℃,年均降雨量1016mm,年日照1635小时,是湖北省著名的冬暖中心,特别适宜秭归脐橙生长。
秭归脐橙栽培历史源远流长,早在2000多年前,伟大爱国诗人屈原就吟颂出了不朽的《桔颂》诗篇。秭归县是全国首批命名的唯一的“中国脐橙之乡”。秭归脐橙因产于风景秀丽、气候独特的长江三峡河谷地区,并运用无公害栽培技术生产,故形成了果大、皮薄、色鲜、汁多化渣、香郁味甜的独特品质,以罗伯逊、纽荷尔、红肉、福罗斯特脐橙等为主栽品种。
为了规范秭归脐橙的生产和销售,以进一步促进秭归脐橙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永葆“中国脐橙之乡”的美誉,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秭归脐橙的产地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秭归脐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210 出口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9659 柑桔嫁接苗分级及检验
GB/T 13607 苹果、柑桔包装
NY 5014 无公害食品 柑桔
NY/T 5015 无公害食品 柑桔生产技术规程
NY 5016 无公害食品 柑桔产地环境条件
3 产地范围
秭归脐橙产地范围,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NY 5014中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秭归脐橙 Zigui navel orange
产于秭归县特定地域范围内,按照本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且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经国家专门机构认定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脐橙果品。
4.2
生物覆盖 Cover with the organic matter
果园内种植绿肥作物或覆盖植物类材料。
4.3
留树保鲜 To preserve in the tree
对已成熟的脐橙果实暂缓采收,使其留置于树体保鲜,根据市场需求适时采收。
4.4
斑疤 Speak
已愈合的病虫危害和生理病害、机械伤等造成的果皮斑纹。
4.5
果形整齐 Simlar form
在同规格的果实中混杂相邻规格的果实不得超过10%,且不允许有级外果和相邻规格以外的果实。
5 要求
5.1 产地环境条件
5.1.1 气候
年平均温度17.5℃以上,绝对最低温度≥-3℃,1月平均温度≥5℃。年日照1300小时以上,≥10℃的年积温5500℃以上,无霜期300天以上。空气相对湿度低于80%,年降雨量1000毫米-1500毫米。
5.1.2 土壤、水质、空气质量
秭归脐橙产地土壤、水质、空气质量应符合NY5016的规定。
5.1.3 园地海拔
园地海拔高度控制在600米以下。
5.2 苗木质量
苗木质量应符合GB/T 9659的规定。
5.3 栽培管理
5.3.1 土壤管理
果园实行生物覆盖、梯壁种草,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水土流失;园内种植豆科或其它植物,适时刈割翻埋于土壤中或覆盖于树盘。
5.3.2 施肥
以生物有机肥和农家肥为主,全年施肥2次~3次。
5.3.3 修剪
在采果后至春季萌芽前进行,以大枝修剪为主。夏季修剪在生长季节进行,以抹芽摘心为主。
5.3.4 疏花疏果及保花保果
在花期进行花期复剪。在6月~9月疏果2次~3次。在花谢3/4时喷施激素保花。采取平衡施肥、控梢等措施保果。
5.3.5 病虫害防治
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5015的规定,全年用药控制在3次~4次。采用农业、物理和生物治理措施综合防治。
5.4 采收及采后处理
5.4.1 采前准备
采收前30天停止喷洒农药和追施化肥,采收前15天停止灌水。
5.4.2 适时采收
鲜销果提倡完熟采收,完熟采收要求果实外观、内质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该品种固有的品质状态。贮运果在果实着色70%时采收。
5.4.3 留树保鲜
对适宜的中晚熟脐橙可留树保鲜,但果实留树最长时间不超过次年3月底。
5.4.4 采后处理
秭归脐橙果实采收后24小时内必须进行保鲜处理,预贮3天后进行商品化处理,主要工艺流程为:果实-清洗—去水-涂蜡-风干-选果-分级-包装-成品。
5.5 规格
按果实横径大小分为60、65、70、75、80、85共六个规格,具体见表1。
表1 果实规格
果实规格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果实横径d
(毫米) |
60≤d<65 |
65≤d<70 |
70≤d<75 |
75≤d<80 |
80≤d<85 |
85≤d<90 |
5.6 质量等级
分为特级果、一级果、二级果、三级果四个质量等级。果实横径小于60毫米,或大于和等于90毫米的果实,以及不符合表2中质量等级的果实均为级外果。质量等级要求见表2。
表2 质量等级
等 级 |
要 求 |
感官指标 |
内质指标 |
卫生指标 |
容 许 度 |
特级果 |
果形整齐,果蒂完整平齐;果实高度自然着色,着色率90%以上;果面新鲜光洁,果脐闭合或微开;无机械伤、日灼、裂口、凹陷、斑疤、枯水、粒化及腐烂现象;成熟度90%以上。 |
可溶性固形物在11.5%以上;
固酸比在12以上;
可食率在70%以上。 |
符合NY 5014的规定。 |
运输过程中: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无腐烂果)。
到达目的地: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其中病害果低于2%、腐烂果低于1%)。 |
一级果 |
果形整齐,果蒂完整平齐;果实自然着色良好,着色率85%以上;果面较光滑,果脐闭合或微开;无日灼、裂口、凹陷、枯水、粒化及腐烂现象;斑疤总计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的2%;成熟度85%以上。 |
运输过程中: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其中腐烂果低于1%)。
到达目的地: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低于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其中病害果低于3%、腐烂果低于1%)。
|
二级果 |
果形较整齐,果蒂完整平齐;果实自然着色,着色率80%以上;果面清洁,果脐闭合或微开;无日灼、裂口、枯水及腐烂现象;斑疤总计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的3%;成熟度80%以上。
|
运输过程中: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其中腐烂果低于1%)。
到达目的地: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其中病害果低于3%、腐烂果低于2%)。
|
三级果 |
果形较整齐,果蒂完整平齐;果实基本着色,着色率80%以上;果面轻微粗糙,果脐闭合或微开;无日灼、裂口、严重的机械伤、枯水及腐烂现象;斑疤总计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的5%;成熟度80%以上。 |
运输过程中: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其中腐烂果低于2%)。
到达目的地:允许有7%以下因颜色造成的缺陷果,或7%以下的其它缺陷果(其中病害果低于4%、腐烂果低于3%)。 |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按NY 5014的规定执行。
6.2 重量、数量、规格检验
按GB/T 8210的规定执行。
6.3 卫生安全检验
按NY 5014的规定执行。
6.4 内质检验
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含量、可食率的检验按GB/T 8210的规定执行。固酸比的计算按NY 5014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单位、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等级、同一包装日期的脐橙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2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规定执行。
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感官、净含量、包装、标志的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7.5 判定规则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百分率不超过7%,内质指标不合格项不超过2项,且卫生安全指标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为合格。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百分率超过7%,或内质指标不合格项超过2项,或卫生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7.6 复检
内质或卫生安全指标出现不合格时,允许加严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包装、缺陷果容许度检验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整改后申请复检。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在外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秭归脐橙)、产地、果实规格、果品等级、净含量及果数、装箱日期、执行标准代号、产品商标、无公害食品标志、小心轻放和防晒防雨警示等内容。
8.2 包装
按GB/T 13607的规定执行。
8.3 运输
装运仓应清洁、干燥、无异味。长途运输时,仓内温度控制在3℃~5℃。运输时应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8.4 贮藏
按NY 5014的规定执行。